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伦理委员会介绍

伦理委员会概况及职责

来源:timi天美传孟若羽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25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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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timi天美传孟若羽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7年8月,是将原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(2000年成立)与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(2004年成立)进行合并,负责我院开展的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审查工作,并于2020年和2023先后进行两次换届,目前为第叁届。伦理审查委员会由多学科专业背景的委员组成,包括医药领域、研究方法学、伦理学、法学等领域专家以及社区代表。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7月正式成立,负责我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、伦理培训以及研究人员伦理审查咨询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。

  自2015年开始,我院伦理委员会即开展伦理审查前置,大幅缩短项目启动时间,显着提升临床试验管理水平。2020年,北京市成立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,我院成为第一批联盟成员单位,也是第一批联盟主审单位。2024年已全面深化落实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工作。

  伦理委员会的职责旨在根据世界医学会《赫尔辛基宣言》、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骋颁笔)、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、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》、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《涉及人的健康相关研究国际伦理准则》、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、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、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》等法规及审查办法要求,对我院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进行伦理审查,保证研究参与者的尊严、安全和权益,促进我院开展的医学研究健康、高质量、可持续性发展。

  伦理委员会审查工作具有独立性,伦理审查过程及审查决定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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